发布时间: 2017-03-27 10:47 浏览:次
各教研室及教师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和学校安排,现将2017年清明节期间教学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清明节4月2日-4月4日放假调休。4月2日(星期日)课程调至4月1日(星期六)下午。
二、4月3日(星期一)、4月4日(星期二)课程顺延至第9周的5月2日(星期二)、5月3日(星期三)。
请各教研室及时通知任课教师与学生,保证教学运行的正常秩序。
2017年3月27日